加拿大升學

教育概況

        加拿大的教育事務是由各省教育部自行辦理,當地的學校大致分為小學、中學、社區學院和大學四類,除魁北克省的學校大部份是以法語授課外,其他省份的學校,均以英語授課為多。  

(甲)  大學

        加拿大現有大學八十餘間,這些學府在質素上的分別不 大,大學的學士學位可以分以下兩種:

  1. 普通學士學位 (General Bachelor's Degree) 一般修讀三年。
  2. 榮譽學士學位 (Honours Bachelor's,Degree) 一般修讀四年,提供較專門的課程,在競爭情況下,通常取錄學歷較優的學生攻讀。

(乙)  社區學院/實用工藝及科技學院

  上述兩類學院多屬省立,是為適應社會的需要而設立。這些學院提供應用美術、商科、工科及職業訓練等課程。修業時間由少於一年至三年不等。畢業後獲發證書或文憑。亦有些學 院開設英語,大學預科和大學轉讀等課程,為學生提供在大學繼續深造的機會。

(丙)  中小學

  加拿大的中學及小學分公立和私立兩種,公立學校不設寄宿,以招收本地學生為主。但近年來亦取錄海外學生,並提供住宿家庭計劃,安排入住加拿大人家庭。寄宿私校多由教會主辦,以招收本地學生為主。其他私校,亦樂意招收海外學生。

        加拿大各省的班級編制略有不同。除魁北克省外,其他省份皆由第一班 (Grade 1)進修至第十二班 (Grade l2) 後,便可申請進入大學。在魁北克省,學生完成第十一班後須再轉讀該省的普通和職業教育學院 (簡稱CEGEP) 攻讚一年或兩年預科,方能升讀大學。而在安大略省,自從1984年推行一項新的中學課程之後,學生可在就讀第十二班時修讀六科安大略省學科 學分 (OACs) 以取得大學入學資格。

 

入學資格及費用

(甲)  大學

  入學資格分為兩種:

(一)   以高級預科程度申請人須具有:

  1. 普通教育文憑試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和三科普通級程度或綜合中等教育證書考試及格的成 績。

  2. 普通教育文憑試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三科高級程度及一科普通級程度或綜合中等教育證書考試及格的成績。

  3. 有關大學認為與 (1) 及 (2) 同等的成績。(二)

(二)   以初級預科程度申請入學 -- 申請人須具有:

  1. 普通教育文憑試普通程度或綜合中等教育證書考試五科至六科及格的成績。

  2. 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至六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

  3. 有關大學認為與(1)及(2)同等的成績。加拿大只有小部份大學接受初級預料程度申請入學,申請人被取錄後要多修讀一年,方可獲頒普通學士學位。

  申請人必須投考托福 (TOEFL) 以證明其英文水平,各大學對此項成績之要求不同,通常最低要求為550分,但亦有高至600分者。

  大學每學年所需的學費要硯乎研修的科目及擬前往的省份而定,文理學系之收費大概如下:

  阿伯達省約加幣 3,700元至 6,400元
  卑斯省約加幣 2,500元至 7,800元
  緬尼吐巴省約加幣 3,5O0元至 5,300元
  紐賓斯城省約加幣 4,300元至 7,400元
  紐芬蘭省約加幣 4,800元
  努華斯高沙省約加幣 4,600元至 7,400元
  安大略省約加幣 5,4100元至 15,000元
  愛德華太于島省約加幣 5,000元
  魁北克省約加幣 8,100元至 8,900元
  沙家灣省約加幣 2,900元至 4,800元
  生活費用大約是每年加幣 8,400元至 12,000元。
  

(乙)  社區學院/實用工藝及科技學院

  學院的入學資格,是普通教育文憑普通級程度或綜合中等教育證書考試五科及格或中學會考獲五科C級或以上。不過,部份學院亦接受中學會考及格生。此外,海外學生必須取得托福試500分或以上。

        這些學院的學費因攻讀的科目和學院不同而略有差別,大約是每年加幣 10,000元至 12,000元之間。

(丙)  中學

  加拿大的中學沒有指定入學條件,取錄與否,主要決定於 申請人的校內成績。不過在申請十一或十二班時,部份學校會要求托楠試的成績和中學會考及格。

  現將香港和加拿大的班級制度並列於後,以資比較:

 

香港 加拿大同等學歷
安大略 魁北克 其他省份
中三 十班 九班 九班
中四 十一班 十班 十班
中五 十二班 十一或十二班 十一班或十二班
預科 十三班/*OCAs CEGEP 十二班

*OACs安大略省學科學分

  至於學費方面,公立中學每學年約加幣6,600元至14,000元。私立中學則每年約加幣7,000元至14,000元。寄宿學校每年約加幣2,500元。



申請入學程序

  申請人可於開課前九個月,去函校方或教育局索取申請表格及有關資料,在截止申請期限填妥表格,連同所需文件及申請費,寄回有關學校或教育局。校方收到該等文件後,會進行查核及考慮,如決定取錄時,便寄出臨時取錄通知書。待申請人繳交全年學費後,始發正式的入學證明書。申請人接獲入學證明書後,應即往加拿大專員公署申請學生簽證。

 

申請學生簽證程序

  申請人可前往香港中環交易廣場一座十二樓加拿大專員公署索取學生簽證申請表格及說明書,並按照指示填妥表格後,應馬上將表格連同下列文件一併交回:

  1. 入學證明書正本及副本各一份。

  2. 學費正式收據。

  3. 申請人名下的加幣10,000元匯票,以作加國生活費。

  4. 最近三年的學歷證明書,中學會考證書,托福試及其他公開試的成績。

  5. 護照或身份證明書。

  6. 如加拿大專員公署提出要求,申請人才須出示香港警務處發出的良民證。

  7. 在加拿大居留的監護人證明書 (如申請人未滿十六歲)。

  8. 護照相片三張。

  申請人必須知道簽證可能需時三個多月。

 

其他諮詢機構

  加拿大教育中心
  地址:香港中環交易廣場第二期504室
  電話:2524 9668
  傳真:2523 6230
  至於其他省份,可向其政府註港代表辦事處查詢。

 

資料來源:教育署升學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