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升學

教育概況

        雖然澳洲每個省區均負責本省的教育制度,但澳洲政府亦致力於維持良好的教育質素,所有為海外學生提供的課程都必須經過澳洲政府的註冊。  

(甲)  中、小學

        澳洲的小學教育為期六或七年。在某些省小學之前有幼稚園或預備班。在新南威爾斯、維多利亞、塔斯馬尼亞和澳洲首都區的初中教育是第七至十年。昆士蘭、澳洲南部、西澳和北區的初中教育則是第八至十年。第十一和十二年是預科班。

  澳洲大部份的政府中學以及很多獨立中學均接受海外學生申請入學。澳洲的學年每年出一、二月開始至同年十一、十二月止。但有些學校亦會在學年中接受學生入學。

(乙)  基礎課程

  基礎課程是一些為付全費的海外學生而設計的課程,主要是進修入大學之前的預備科目,以符合所報讀的澳洲大學所需的基礎。這些課程是目前大學入學試或高中資歷以外的另一類選擇。

  基礎班和目前大學入學試課程的分別,主要是基礎班是不需要考公開試。學生由校內的教師或講師評核或測試,以証明他們已到達某一階段的學術水平,才會由所報讀的大學確實取錄。

(丙)  高等教育

  澳洲有超過四十所大學,提供多項學士及研究院學位課程。澳洲的大學差不多全是由政府籌辦的。學生修讀學士學位課程通常需要三或四年,修讀以上課或研究形式的碩士學位課程要一至兩年,而修讀博士學位則要三年或以上。通常人讀醫科牙科及法律等科目的競爭是非常劇烈的。香港教育署的升學及輔導服務組備有澳洲大學及專上院校名單,可供參閱。

  大學課程的學年一般由二月底開始,但亦有個別課程可以在七月入讀。申請人必須符合該院校研定某項課程的入學條件,這些條件視乎不同課程及院校而定。但一般來稅,申請人通常須具備普通教育文憑試兩科至三科高級程度合格,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同等成續。申請人亦須提供文件以証明其英語水平。

(丁)  技術及延續教育 (TAFE)

  澳洲的技術及延續教育部 (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簡稱TAFE) 由政府所辦及得到全國承認。

  在澳洲有232閒這類院校開辦證書、文憑、院士文憑及學士學位課程。學生修畢這些課程後,可取得專業或類似資格,或職業及其他專門技術。大部份課程均為兩年制。很多大學都會給予持有TAFE院士文憑的學生學分豁免。

(戊)  商科學校

  澳洲有很多私立商科學校開辦職業訓練課程,包括秘書課程、商業及旅遊顧問課程。很多課程都獲得技術及延續教育課程的院校認可。

(己)  英語學校 (ELICOS)

  澳洲有很多私立及公立英語學校開辦海外學生英語精研課程 (English Language Intensive Course for Overseas Students),該課程經澳洲政府註冊,目的是協助學生達到一定的英語水平,以修讀正規課程。

 

費用

(甲)  學費

  費視乎課程的性質及長短而定。大學及專上學院課程每年學費約由澳幣9,000元至25,000元不等。

(乙)  生活費

  除學費及其他費用外,每名單身的學生每年大約需要生活費(白括住宿)澳幣10,000元至15,000元。

(丙)  海外學生健康保險

  海外學生必須預先繳付健康保險費每年澳幣261元。學生可向香港的澳洲總領事館或澳洲教育中心查詢有關保險費的詳情。

 


申請手續

  海外學生可直接向澳洲的院校申請供他們修讀的課程。申請人應在學年開始前約九個月寄申請信往有關院校辦理申請。

  此外,申請人還須符合有關院校對英文程度的要求。國際英語測驗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是由官方舉辦的英語能力測驗,每月舉辦兩次,費用為港幣1,100元 。申請人如在托福試中取得550分或以上的成績,則相當於上述英語能力測驗的6.0成績 。

 

申請學生簽證程序

  海外學生應該在註冊報讀一項課程之後 (繳交學費後),才遞交學生簽証的申請。

  1. 繳交學費之後,學院方面會寄給學生一份取錄表格 (COE)。

  2. 帶同取錄表格至澳洲領事館,領取簽証申請表格和其他有關資料。

  3. 澳洲領事館會要求學生到認可醫生的診所驗身。(會提供一份醫生名單以供選擇)

  4. 收到申請表格及有關文件之後,領事館便會開始處理申請簽証的手續。

  5. 澳洲領事館可能會要求學生接受一項面試。

  6. 如果學生的入境簽証獲得批准,領事館便會發出一份多程來回的簽証,在有效期內可在澳洲居留。

 

其他諮詢機構

  澳洲教育中心香港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708室
  電話:2827 5475
  傳真:2827 1765

  西澳洲政府駐港教育辦事處
  九龍尖沙咀廣東道5號海洋中心702室
  電話:2735 7557
  傳真:2736 3397

    

資料來源:教育署升學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