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 位 分 配 系 統
 
 
初中成績評核辦法常問問題(2000年度)

(初中成績評核辦法)

問題(1)

甚麼是初中成績評核辦法?

   

回答(1)

初中成績評核辦法是一項選派中三結業學生升讀資助高中或「中三結業生職業訓練課程」的方法。

   

問題(2)

那些學生具有參加初中成績評核辦法的資格?

   

回答(2)

凡在有參加「初中成績評核辦法」學校就讀而屬香港永久居民的中三學生皆可參加「初中成績評核辦法」。教育署沒有對參加「初中成績評核辦法」的學生設有年齡限制。但每位學生在其整個求學階段,只可參加此項辦法不多於兩次。

(學位分配的標準)

問題(3)

教育署是根據那些標準分配中四學位的?

   

回答(3)

是以學生經調整後的中三級校內成績、家長意願及該年度的學位供求作為分配中四學位的根據。

   

問題(4)

在不同學校就讀的學生是否有不同的獲派中四學位機會?

   

回答(4)

不是。全港參加派位的中三學生是按同一標準分配中四學位的。但根據各校學生的成績表現,不同學校會有不同的「獲選派資格率」及「獲選派資格配額」,所以在不同學校就讀的學生獲派中四學位的數目是不同的。

   

問題(5)

「獲選派資格率」是根據甚麼來計算出來的?

   

回答(5)

「獲選派資格率」是根據每間學校應屆中三學生的成績表現、去年的「獲選派資格率」及可供分配的中四學位總數而計算出來。

   

問題(6)

是否每位中三學生均可獲派政府資助的中四學位?

   

回答(6)

不是,每年約有85%參加了「初中成績評核」的學生獲派資助中四學位,其餘則獲派入讀「中三結業生職業訓練課程」或另尋其他出路。

 

(學位分配的程序)

問題(7)

學位分配是依從甚麼程序的?

   

回答(7)

根據每間學校參加初中成績評核辦法學生的成績表現,學校會獲通知他們的「獲選派資格率」及「獲選派資格配額」(即每間學校符合獲派資助中四的學生比例及人數)。相等於「獲選派資格配額」數目的成績前列學生,會被界定為「符合資格」學生,其餘的學生會被界定為「未符合資格」學生。學校會從「符合資格」學生名單中依名次高下選出學生在原校升讀中四。其餘的學生,無論「符合資格」或「未符合資格」,均須參加統一派位。而統一派位將按全港的學位供應、學生的成績表現及家長選擇作為根據。

   

問題(8)

統一派位是怎樣進行的?

   

回答(8)

參加統一派位的學生,其家長須從全港設有資助中四的中學名單內選擇學校及學校地區,按意願先後填寫在教育署提供的「中四/職業訓練課程選擇表格」上。學生家長亦可從職業訓練局、建造業訓練局及製衣業訓練局所開辦的全日制中三結業生職業訓練課程中,填寫若干課程選擇。在安排「符合資格」學生升回原校中四及經面試被取錄的學生入讀「中三結業生職業訓練課程」後,餘下的中四學位及「中三結業生職業訓練課程」學位,將會透過一項電腦化的派位程序,按家長的選擇意願及參加學生的成績名次,分派予「符合資格」學生。若尚餘學位,將編配予其餘的「未符合資格」學生。

 

(中三結業生職業訓練課程)

問題(9)

甚麼是「中三結業生職業訓練課程」?

   

回答(9)

「中三結業生職業訓練課程」是由職業訓練局、建造業訓練局及製衣業訓練局為完成中三的學生而開辦的全日制職業訓練課程。

   

問題(10)

學生如何申請入讀「中三結業生職業訓練課程」?

   

回答(10)

全日制中三結業生職業訓練課程的入學申請,於每年三月間開始辦理。學生若有志趣申請入讀職業訓練課程,可向學校索取有關資料及申請表。經面試後獲取錄的學生,將不獲派資助中四學位。因此,家長及學生在作出申請前,必須慎重考慮。

   

問題(11)

若申請面試不成功怎辦?

   

回答(11)

若面試不成功,又不能升回原校,本署會為學生安排參加統一派位。約在七月間,學生將透過學校收到一份 「中四/職業訓練課程」選擇表格,此時學生亦可填選尚餘學位的「中三結業生職業訓練課程」。

 

(公佈派位結果及註冊)

問題(12)

派位結果會在何時公佈?獲派中四學位的學生應在那一日辦理註冊手績?

   

回答(12)

初中成績評核的放榜日期通常為每年的八月中。學校可按其他班級所採用的方法為獲選升讀原校資助中四的學生辦理註冊手續。 在其他學校/學院/訓練中心獲派資助中四或「中三結業生職業訓練課程」學位的學生,會獲發給一張入學註冊證。這些學生應在放榜後翌日到獲派的學校/學院/訓練中心註冊。

   

問題(13)

如學生未能於指定的日期辦理註冊手續,他們應怎麼辦?

   

回答(13)

如學生未能於指定日期前往獲派的學校/學院/訓練中心註冊,其家長須以書面授權一位代表依時前往辦理註冊手續。授權書須由原校加以簽署證實。否則,該生即作放棄學位論。

   

問題(14)

學生如遺失註冊證應怎麼辦?

   

回答(14)

學生可於放榜後兩日內到學位分配組補領註冊證,他們須繳交補領註冊證的費用。

問題(15)

未獲分配學位的學生可得到甚麼資料?

   

回答(15)

教育署會為未獲分派學位的學生提供其他教育/職業訓練的資料。

 

(其他須注意的事項)

問題(16)

「符合資格」的學生,是否亦有可能不獲分配資助中四學位?

   

回答(16)

有可能。倘若家長沒有為其子女填上足夠的學校、學校地區或「中三結業生職業訓練課程」選擇,即使他們的子女為「符合資格」的學生,也可能因填上太少的選擇而不獲派任何資助學位。以上的要點已登載在「選擇學校家長手冊」中,請家長在填寫選校表時留意。

   

問題(17)

學生會否被分配遠離家居的學校?

   

回答(17)

會。由於學位的分配是按全港而非地區為根據,學生會被派往他們曾選擇的學校或學校地區內的學校。因此,在「選擇學校家長手冊」中,家長已被提醒在填選表格內一些遠離家居的學校地區前,應小心考慮這些學校及地區的所在,及若他們的子女獲派這些偏遠地區的中四學位時,可否作出有關的交通安排及付出往返所需的時間。

   

問題(18)

學生如不滿意派位結果,可否要求重新派位?

   

回答(18)

當學位分配的程序完成後,便不會重新派位。家長如希望其子女可轉讀其他學校,可直接向該校申請。但是否接受有關的入學申請則完全由校方決定。

   

問題(19)

學生是否有可能被派往與初中時就讀學校派位類別不同的學校升讀中四?

   

回答(19)

現時參加「初中成績評核辦法」的學校被分為三個派位類別:中文、英文及職業先修。屬不同派位類別的學生,在派位過程中會被分開處理。因此,不會有越組派位的情況出現。